1. 周室第一次分封的原因: (武王克商之後)
周本是商朝的西方屬國,武王克商後,取代了商朝的統一地位,為了控制原是商朝的大片東方土地,武王推行了「封土建國」的封建制。以下先分點述說分封原因:
1. 屏藩周室
西周建國前,商之諸侯分立,各據要津,武王為控制諸侯及屏藩周室,遂行封建,以確定中央和地方之間的關係。
2. 鞏固治權
周人崛興西方,為了加強對東方的控制,鞏固周室,以達到長治久安的目的,武王遂分封同姓宗室及異姓功臣,向東方進行軍事佔領,藉以擴大控制範圍;並與異姓功臣互結親姻,團結天下於姬姓一家之下。
3. 安撫殷民
周初未能徹底剷除殷人勢力,為以示不絕殷祀,武王遂紂王之子武庚於殷,藉以安撫殷之遺民。
4. 監視殷民
武王克商後,殷人的勢力仍然存在,為了防止殷民叛亂,故武王在武庚封地附近,分封「三監」,以收監視之效。
5. 興滅繼絕(籠絡人心)
周室以「興滅國,繼絕世」為名,分封一些遠古部落共主的後裔,以示仁義誠信,藉此籠絡人心,對抗商朝的殘餘勢力。
6. 酬謝功臣
周室封立異姓的開國功臣以為酬報,並以此作為維繫功臣和周室的工具,收拱衛周室之效。
周武王基於客觀形勢的需要,進行大規模分封,擴大周人的版圖,擴充周人勢力,建立統一新秩序,從而鞏固了周室統治,效果顯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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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周室第一次分封的情況\經過:
周本是商朝的西方屬國,武王克商後,取代了商朝的統一地位,為了控制原是商朝的大片東方土地,武王推行了「封土建國」的封建制。以下先分述分封的情況\經過:
1. 屏藩周室
封召公奭於燕,庶叔高於畢,太公望於齊,周公旦於魯(因周公要留京輔助武王,故改由其子伯禽就國),在重要地區建立封國,用以屏藩周室。
2. 安撫殷民
封商紂之子武庚於殷,藉此安撫商貴族和遺民之心。
3. 監視殷民
封武王弟叔鮮於管,叔度於蔡,叔處於霍,合稱「三監」,以監視殷人,防止叛亂。
4. 興滅繼絕
封神農之後於焦,黃帝之後於祝,堯之後於薊,帝舜之後於陳,禹之後於杞,用以興滅國,繼絕世,籠絡人心。
5. 酬謝功臣
分封功臣呂尚於呂,作為崇德報功。
周朝封建制確立了天子和諸侯之間的主從名分,鞏固周朝能享國八百年之久,與此不無關係。
作用 |
第一次分封的情況 |
1. 屏藩周室 |
召公奭 → 燕 太公望 → 齊 庶叔高 → 畢 周公旦 → 魯 |
2. 安撫殷民 |
武庚 → 殷 |
3. 監視殷民 |
叔鮮 → 管 叔度 → 蔡 叔處 → 霍 |
4. 興滅繼絕 |
神農之後 → 焦 舜之後 → 陳 黃帝之後 → 祝 禹之後 → 杞 堯之後 → 薊 |
5. 酬謝功臣 |
呂尚 → 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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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周室第二次分封的原因: (周公東征之後)
周武王滅商紂,在建國之初推行了第一次的封建,其後在成王時周公再次推行封建究其原因,有以下數端:
1. 屏藩周室
武王死後,成王繼位,由周公攝政,管叔、蔡叔不服,散佈謠言說「周公將不利於孺子」,並聯合武庚作亂,周公遂東征,三年後平定,於是再封宗室屏藩周室,以加強對地方的控制。
2. 分化殷民
周公東征後,殷人勢力尚未完全瓦解,遂再行分封,一方面分散殷人力量,另一方面以姬姓諸侯在附近監視,以防再次叛亂。
3. 控制東方
武王建都鎬京地處西陲,為了加強對東方的控制,周公一方面再次分封諸侯至東方,另一方面在洛邑營建東都,使周人勢力能擴展至東方邊遠之地。
自周公推行了第二次封建後,周朝直至亡國為止再沒有再行大規模的封建,而周朝封建制確立了天子和諸侯之間的主從名分,鞏固周朝能享國八百年之久,與此不無關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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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周室第二次分封的情況\經過:
周初,武庚叛變,周公東征三年,其後推行了第二次封建,進一步鞏固周室的政權。下述周室第二次分封的情況\經過:
1. 保存殷祀
封紂兄微子啟於宋,管轄商邱一帶及部份殷民,以存殷祀,安撫殷民。
2. 分化殷人
封康叔於殷地,建立衛國;唐叔於晉,蔡叔於蔡,以分化殷民的勢力。
3. 監視殷人
把商的貴族遷往洛邑,經營為東都,駐軍統治,以監視殷人及加強對東方的控制。
4. 鎮壓東方
又封周公之子伯禽於魯,太公望之子呂伋於齊,以鎮壓山東之反抗勢力,擴展周的勢力至東方。
5. 鎮撫四方
大封宗室,如曹、滕、蔣、息等姬姓國,環繞宋國;遷燕國於薊丘;封季歷兄太伯的後人於吳,以鎮撫四方。
自周公推行了第二次封建後,周朝直至亡國為止再沒有進行大規模的封建,而周朝封建制確立了天子和諸侯之間的主從名分,鞏固周朝能享國八百年之久,與此不無關係。
作用 |
第二次分封的情況 |
1. 保存殷祀 |
微子啟 → 宋 |
2. 分化殷人 |
康叔 → 衛 蔡叔 → 蔡 唐叔 → 晉 |
3. 監視殷人 |
遷殷貴族 → 東都洛邑 |
4. 鎮壓東方 |
伯禽 → 魯 呂伋 → 齊 |
5. 鎮撫四方 |
曹、滕、蔣、息等姬姓國 → 環繞宋國 遷燕國 → 薊丘 季歷兄太伯的後人 → 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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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 周代封建制度的內容:
封建制度是周初繼承前代的分封制,經過長期實踐逐漸確立的制度,在此封建制度下,天子和諸侯之間都有明確的權利和義務。以下扼要說明其內容:
1. 爵位
分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五等,直接受命於天子,可世襲。
2. 封地
天子為天下共主,轄地方1000里,稱為「王畿」,餘地按爵位等級分與諸侯:公侯方100里,伯方70里,子男方50里,不足50里者為「附庸」。諸侯有權把自己的封地再行分封給卿和大夫,稱為「釆邑」,而卿和大夫又再行分封給士,則稱為「食田」。
3. 命卿
天子有6卿;公侯等大國有3卿,全由天子任命;伯為次國,有3卿,其中2卿由天子任命;子男等小國有2卿,其1卿由天子任命。
4. 軍制
天子置6軍,公侯置3軍,伯置2軍,子男各置1軍,每軍人數為12500人。
5. 天子責任
天子要定期巡視四方,稱為「巡狩」;此外,若諸侯國受到外來的侵襲或發生內訌時,天子亦要給于保護或處理。
6. 諸侯義務
諸侯須上繳金銀或土產稱為「納貢」;要按時向天子述職,稱為「朝覲」;周王室出征,諸侯有義務附從天子出征,稱為「從征」;王室有外患,諸侯也要出兵保護,稱為「勤王」。另外,諸侯亦須互相送禮問好,稱為「聘問」。
周朝封建制確立了天子和諸侯之間的主從名分,鞏固周王朝,周朝能享國八百年之久,與此不無關係。
爵位 |
封地 |
命卿 (卿之下有大夫、士) |
軍制 (每軍12500人) |
職責 |
天子 |
王畿 方1000里 |
6卿 |
6軍 |
巡狩、 保護諸侯,處理糾紛 |
公、侯(大國) |
方100里 |
3卿 全由天子任命 |
3軍 |
納貢、朝覲、從征、 勤王、聘問 |
伯(次國) |
方70里 |
3卿 2卿由天子任命 |
2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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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、男(小國) |
方50里 |
2卿 1卿由天子任命 |
1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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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庸 |
不足50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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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 周代推行封建制的影響\成效:
西周先後推行兩次封建,並確立了一套有清晰權責的封建制度。西周推行封建制度,有以下數點影響(成效):
1. 擴大周室統治範圍
周人勢力原僅在西方及「王畿」附近,但經兩次封建後,王室勢力巳伸展至整個黃河流域,版圖日漸擴大,另外周公東營東都洛邑,更有駕馭東方諸侯之作用。
2. 鞏固周室統治
天子與諸侯之尊卑、名分因封建而確立,且諸侯多為宗室及功臣,可收屏藩、監視及拱衛之效,天子地位更形鞏固。
3. 華夏文化廣披遠方
中央和地方的聯系,在分封、巡狩、朝覲等制度下日趨緊密,華夏的高度文化不斷傳達至遠方,同化較落後之外族,使華夏民族日益壯大。
4. 有助周室國祚延長
封建制度化中國為一家,合天子和諸侯為一族,並藉宗法制度使諸侯間有緊密之血緣關係,故周代能享國達八百年之久。
5. 建立統一基礎
周初兩次封建,結束了商代小國林立,各自為政的局面,使國家組織漸趨嚴密,奠定中國走向大一統的根基。
6. 後代封建典範
周代的封建,為西漢初、西晉初和明初等封建制度提供了典範,影響深遠。
7. 形成爭霸局面
封建制度推行日久,血緣及姻親關係日漸疏離,漸漸互不尊重,諸侯間互相攻擊,形成春秋戰國諸侯的相侵局面。
西周的封建制行至東周開始瓦解,到了戰國時代更完全陷於崩潰,雖然如此周朝推行的封建制,影響成效確實不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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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代封建制度破壞後對當時社會的影響: 補充資料
1. 兼併日盛
西周末年,封建制度日趨敗壞,導致王命不行,天子威信大跌。反之,諸侯則日形跋扈,社會普遍出現彼此攻伐、互相兼併的現象。
2. 郡縣興起
封建制度破壞後,諸侯對其原有或兼併得來的土地,不再實行分封,改在屬地設立郡縣,派官吏治理,於是促成郡縣制度的興起。
3. 布衣抬頭
封建制度崩潰,導致世卿世祿制瓦解,貴族往往淪為平民,平民中的有識之士則逐漸受重用,布衣可致卿相。
4. 學術下移
在封建制度下,學術本為貴族所壟斷;及在封建制度崩潰,學術隨之開放普及,社會上講學之風日盛,學術趨於蓬勃。